活動腿介紹
2009年3月24日-25日,林松嶺一案的民事賠償部分在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,林松嶺的父親、生母及近親屬林某某等三人,向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齊新、劉力男等六名警察和糖果酒吧經營者金梅提起的附帶民事訴訟,索賠金額50萬元。由於涉及個人隱私,這部分訴訟法庭不公開審理。法庭將擇日宣判。
在3月24日的法庭辯護中,齊新堅持自己與林松嶺沒有任何身體接觸。他說,趕到后他一直半蹲在林松嶺的小腿處,從他所處的位置,不可能踢到林的頭面部。公訴機關在圖解錄像時說,齊新有上下起伏及一前一後移動的動作,證明其在用腳踢林松嶺。而齊新解釋說,當時他扭傷了腿和膝蓋,在活動腿。其律師也放言「林松嶺是自己撞死的!」一時間,這一說法也因此在網路中流傳開來。
一名成都的網友在看了關於林松嶺的報道后,留言稱:「活動腿」,這是繼「俯卧撐」、「躲貓貓」后又一新流行詞……一名網友說:還活動腿?我不信。改天我也去俯卧撐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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