汽車下鄉政策介紹
汽車下鄉,指國家對農民報廢三輪汽車和低速貨車換購輕型載貨車以及購買1.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車,給予一次性財政補貼。
2009年1月14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汽車產業調整振興規劃。
規劃提出,從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,國家安排50億元,對農民報廢三輪汽車和低速貨車換購輕型載貨車以及購買1.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車,給予一次性財政補貼。由於1.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車還可以享受振興規劃提出的購置稅優惠,這意味著國家出台力度空前的財稅政策鼓勵「汽車下鄉」。
經過相關機構的測算,這項政策將會使購車成本降低5%~10%。再加上之前,中央政府4萬億投資以拉動內需、推進新農村建設等,諸多舉措逐一展開,都將推動「汽車下鄉」,使得農村汽車市場或將在今年成為汽車銷量的新增長點。
業內分析人士指出,提高老舊汽車提前報廢更新補貼力度,也是振興汽車工業的一項重要舉措。而微型客車及貨車、小排量轎車及商用車在內的低端車成為「汽車下鄉」指定車型的可能性很大。
有分析指出,2008年我國輕卡銷售118萬輛,微卡銷售36萬輛,微客超過106萬輛。如果每車補貼2萬元左右,則可能拉動約25萬輛以上的輕型貨車與微客的換購需求,即提高行業增長速度2.6個百分點。
2009年2月3日,工業和信息化部下發《關於做好當前工業經濟運行工作,確保一季度良好開局的通知》,通知明確提出要認真落實「汽車下鄉」和農機補貼政策。據悉,汽車下鄉細則可能於3月1日正式出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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